各单位:
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将至,经学院研究决定发放“三节”慰问金,具体发放时间与方式通知如下:
人员类型 |
发放时间及方式 |
在职教职工 |
9月20日进农行卡 |
退休职工 |
由社保统一代发,10月进退休工资卡 |
校部聘用的人事租赁、劳务人员 |
9月20日后由财务处通知个人领取现金 |
备注:
1、其他单位自行聘用的人事租赁、劳务人员由各单位参考学院标准自行发放。
2、由于启用公共数据平台,从8月份起财务处已不再提供纸质工资单,各位可到“校园网→个人门户”中输入用户名、密码查询工资发放明细等信息。
财务处、人事处
201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