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三节”慰问金的通知

日期:2010-09-08浏览:

各单位:

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将至,经学院研究决定发放“三节”慰问金,具体发放时间与方式通知如下:

人员类型

发放时间及方式

在职教职工

9月20日进农行卡

退休职工

由社保统一代发,10月进退休工资卡

校部聘用的人事租赁、劳务人员

9月20日后由财务处通知个人领取现金

备注:

1、其他单位自行聘用的人事租赁、劳务人员由各单位参考学院标准自行发放。

2、由于启用公共数据平台,从8月份起财务处已不再提供纸质工资单,各位可到“校园网→个人门户”中输入用户名、密码查询工资发放明细等信息。

财务处、人事处

201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