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82号令和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的文件要求,我院拟对全院校园网用户上网进行身份认证。届时,所有通过我院校园网络上网的用户都需要实名注册以取得账号和密码,上网时需按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才可接入网络,在网络上的一切行为都将由账号所有人负责。
信息技术中心不接受个人提出的上网注册申请。对于我院的教职工和学生(已经具有登录“校内信息”的账号),我们会统一办理注册,仍使用现在登录个人门户的账号和密码。
考虑到我院有些部门因工作或业务需要,希望学校为相关校外人员提供上网服务,所以我中心从即日起受理各部门提出的校外人员上网申请。请各部门统计好需在我院上网的相关校外人员,并认真审核、把关,对确实需要在我院上网的相关校外人员(只限于和我院有业务往来并且确实需要在我院范围内办公的校外人员),各部门可向信息技术中心为其申请上网账号,申请流程如下:
1. 填写《校外用户上网账号申请表》,每个账号(用户)填写一份申请表。
2. 账号使用人携申请表,附上账户使用人的承诺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到信息技术中心现场确认。
3. 信息技术中心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返还用户账号给申请部门,同时返还用户账号和初始密码给账号使用人,完成申请过程。
希望各部门在申请前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当所申请的账号不再有使用的必要时,及时通知信息技术中心注销账号。
如有疑问请向信息技术中心咨询,电话:51253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