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职工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06-29浏览:

发布日期:2009年6月29日
上体院人字〔2009)15号


各系(院)、处(室)、竞校、直属部门:
我院第二轮全员聘任(2006年7月1日~2009年6月30日)即将到期,为了做好下一轮全员聘任工作,根据《上海体育学院2006年人事管理制度调整方案(试行)》(上体院院字[2006]75号)中“上海体育学院教职员工绩效考核办法”基本要求,需对教职工聘期思想与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考核,请各部门按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一、考核目的
通过聘期考核,进一步提高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为我院的改革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考核对象
本院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
教职工的聘期考核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规范、聘期工作任务及实际表现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教师的聘期考核根据教书育人、教学工作、科研工作三个方面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教师履行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职责、督导组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评价意见、聘期完成教学总工作量情况。教师完成聘期总工作量的考核,按照《上海体育学院2006年人事管理制度调整方案(试行)》(上体院院字[2006]75号)中“上海体育学院教师年度工作量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四、考核等次
1、教职工聘期考核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2、以2006年至2008年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作为聘期考核参考依据。
原则上,凡2006~2008年度绩效考核二次或二次以上“基本合格”的,聘期考核为“基本合格”;凡2006~2008年度绩效考核二次或二次以上“不合格”的,聘期考核为“不合格”。
聘期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按照《上海体育学院2006年人事管理制度调整方案(试行)》(上体院院字[2006]7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核方式
被考核者认真做好聘期个人总结,对照原聘任岗位职责,对三年聘期中履行岗位职责作自我评价,并在所在部门进行述职。各部门考核工作小组进行评议后签署考核意见,并确定考核等次。
六、考核时间安排与要求
1、2009年7月3日前,被考核者完成聘期个人工作总结,并填写《聘期考核登记表》。
2、2009年7月6日~2009年7月10日,被考核者在所在部门进行述职,各部门考核工作小组进行考核评议,确定聘期考核等次。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聘期教职工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与程序进行,并于2009年7月10日前把考核表和汇总表报院人事处。
3、2009年7月15日前,人事处汇总全院聘期考核情况,报院考核工作小组审定。
七、组织领导
教职工的聘期考核工作在院考核工作小组领导下进行。各部门须建立相应的考核工作小组,领导组织本部门教职工的聘期考核工作。
特此通知。
附表:
1、 上海体育学院教师聘期考核登记表
2、 上海体育学院职工聘期考核登记表
3、 上海体育学院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