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学习活动的通知

日期:2009-06-26浏览:

2009年6月26日
各系(院)、直属单位、竞校:
为贯彻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6•26期间开展禁毒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宣传贯彻,使我院师生了解法律规定,增强禁毒法律意识和守法意识,自觉远离毒品,将在我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学习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禁毒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新时期育人工作的一项内容,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计划组织宣传教育活动的领导责任。
二、重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法规的学习(见附件),深刻领会其精神。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丰富学习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搜集具有针对性的典型案例,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三、可采取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要以增强实效性为宗旨,重点突出、点面结合地检验学习成效。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党委宣传部
2009年6月26日